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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警察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41.某甲向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申請集會遊行,該警察局為不予許可之通知,某甲如有不服 應提出下列何種救濟?
(A)申訴
(B)申復
(C)復審
(D)聲明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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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永真 大一上 (2019/05/03)
集會遊行法第 16 條


室外集會、遊行之負責人,於收受主管機關不予許可、許可限制事項、撤
銷、廢止許可、變更許可事項之通知後,其有
不服者,應於收受通知書之
日起二日內以書面附具理由提出於原主管機關向其上級警察機關
申復。但
第十二條第二項情形,應於收受通知書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提出。
原主管機關認為申復有理由者,應即撤銷或變更原通知;認為無理由者,
應於收受申復書之日起二日內連同卷證檢送其上級警察機關。但第十二條
第二項情形,應於收受申復書之時起十二小時內檢送。
上級警察機關應於收受卷證之日起二日內決定,並以書面通知負責人。但
第十二條第二項情形,應於收受卷證之時起十二小時內決定,並通知負責
人。

141.某甲向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申請集會遊行,該警察局為不予許可之通知,某甲如有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