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6 條
稱不動產者,謂土地及其定著物。
不動產之出產物,尚未分離者,為該不動產之部分。
忘了66條第1項內容,就變成土地及房屋(崩潰!)
2 下列關於動產與不動產之敘述,何者正確? (A)依民法規定不動產為土地及其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