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契約之期限,依§449,不得逾20年。逾20年者,縮短為20年。租用基地建築房屋者,不適用第一項之規定。
故B選項為錯,除非選項是指租用基地建築房屋才不受20年限制
純屬個人見解,若有錯誤之處,請不吝給予指教,謝謝
(A)、(B)土地及其土地上之房屋同屬一人所有,而僅將土地或僅將房屋所有權讓與他人,或將土地及房屋同時或先後讓與相異之人時,土地受讓人或房屋受讓人與讓與人間或房屋受穰人與土地受讓人間,推定在房屋得使用期限內,有租賃關係。其期限不受第449條第1項規定之限制(民法第425條之1第一項參照)。也就是說,其租賃契約之期限,得超過20年。
(C)、(D)其租金數額當事人不能協議時,得請求法院定之。(民法第425條之1第2項參照)。
14 甲將其土地所有權移轉給乙,土地上之房屋所有權移轉給丙,依民法規定,乙與丙間..-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