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關於法官之審判獨立與身分保障,依司法院相關解釋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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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明儒 小一上 (2016/09/21)
解釋字號釋字第 539 號解釋公布日期民國 91年2月8日解釋爭點高地院庭長調任要點違憲?解釋文 憲法第八十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除揭示司法權獨立之原則外,並有要求國家建立完備之維護審判獨立制度保障之作用。又憲法第八十一條明定:「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旨在藉法官之身分保障,以維護審判獨立。凡足以影響因法官身分及其所應享有權利或法律上利益之人事行政行為,固須依據法律始得為之,惟不以憲法明定者為限。若未涉及法官身分及其應有權益之人事行政行為,於不違反審判獨立原則範圍內,尚非不得以...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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