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條
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
依前二項程序廢止之法規,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並自公布
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失效。
第 23 條
法規定有施行期限者,期滿當然廢止,不適用前條之規定。但應由主管機
關公告之。
請問如果今天題目是問命令為訂有施行期限而廢止
答案會換成選項三嗎
30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命令定有施行期限者,其廢止方式與程序: (A)於施..-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