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出處: 外匯100問 P.184拼字錯誤或繕打錯誤一、屬於單據資料之依據 ISBP Paragraph 25 之實務 補充,拼字或繕打 之錯誤 ,如不影響文字 或辭句之意義 ,則不 構成單據之 瑕疵 ,例如:對於貨物之 說明 ,如以 “mashine ”代替“machine ”,以 “fountan pen ”代替“fountain pen ”,以 “modle ”代替“model ”,都不造成單據之瑕疵 ;但是 ,如以 “model 123 ”代替“model 321 ”不視為拼字錯誤 ,且將構成瑕疵 。 亦即 不 構 成 瑕疵 之 拼 字錯誤 或 繕打 錯誤,應 屬明顯 可確認 其為 拼字錯誤 或繕打 錯誤 ,例如:國際 商會之 DOCDEX Decision No.226 一案,匯票之大寫金 額為“USD four hundred forty seventy thousand one hun...
引用出處: 外匯100問 P.184拼字錯誤或繕打錯誤一、屬於單據資料之依據 ISBP Paragraph 25 之實務 補充,拼字或繕打 之錯誤 ,如不影響文字 或辭句之意義 ,則不 構成單據之 瑕疵 ,例如:對於貨物之 說明 ,如以 “mashine ”代替“machine ”,以 “fountan pen ”代替“fountain pen ”,以 “modle ”代替“model ”,都不造成單據之瑕疵 ;但是 ,如以 “model 123 ”代替“model 321 ”不視為拼字錯誤 ,且將構成瑕疵 。 亦即 不 構 成 瑕疵 之 拼 字錯誤 或 繕打 錯誤,應 屬明顯 可確認 其為 拼字錯誤 或繕打 錯誤 ,例如:國際 商會之 DOCDEX Decision No.226 一案,匯票之大寫金 額為“USD four hundred forty seventy thousand one hundred sixty 59/100 ”取 代正確之 “ USD four hundred forty seven thousand one hundred sixty 59/100 ”,專家 小組 一致 意見 為,本 案開 狀銀行所 認定之 瑕疵 為一明顯 之繕打 錯誤 ,以此 拒絕單 據並不合理,事實上,因為 “four hundred forty seventy ” 之金 額 並不 存 在 ,其 意 思 應為 “ four hundred forty seven ”,此則與 小寫金 額及所提 示之其 他信用狀項
42、信用狀拼字或打字錯誤而未影響單字之意義或其於句中時該句之意義,不構成瑕疵。..-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