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長官如認命令並未違法而非以書面下達命令予所屬公務人員..-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2F
|
3F
|
4F Sunny Teng 國三下 (2019/11/26)
公務人員保障法 §17 (命令違法有報告義務) 公務人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如認為該命令違法,應負報告之義務;該管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署名下達時,公務人員即應服從;其因此所生之責任,由該長官負之。但其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人員無服從之義務。 前項情形,該管長官非以書面署名下達命令者,公務人員得請求其以書面署名為之,該管長官拒絕時,視為撤回其命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