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第81條(公示送達之生效日):
●其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者,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二十日發生效力。
●於外國境外送達:經六十日發生效力。
●職權公示送達:自黏貼公告欄翌日發生效力。
1857若因送達之處所不明而為公示送達,其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者,自最後刊登之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