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35 號解釋,對警察勤務條例之敘述,下列何者為非? ..-阿摩線上測驗
14F 歐巴斯基-109年已放棄國 大一下 (2018/05/08)
B應該是來自釋字內"上開條例有關臨檢之規定,並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檢查、盤查之立法本意"這段內容,意思應該是說:法律並沒授權警方可以隨意臨檢哦! |
15F jone 小六下 (2019/04/27)
警察勤務條例實施臨檢之規定違憲? 解釋文 警察勤務條例規定警察機關執行勤務之編組及分工,並對執行勤務得採取之方式加以列舉,已非單純之組織法,實兼有行為法之性質。依該條例第十一條第三款,臨檢自屬警察執行勤務方式之一種。臨檢實施之手段:檢查、路檢、取締或盤查等不問其名稱為何,均屬對人或物之查驗、干預,影響人民行動自由、財產權及隱私權等甚鉅,應恪遵法治國家警察執勤之原則。實施臨檢之要件、程序及對違法臨檢行為之救濟,均應有法律之明確規範,方符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利之意旨。 上開條例有關臨檢之規定,並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檢查、盤查之立法本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警察人員...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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