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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171 國家賠償法所稱之公務員,係指:
(A)依公務人員任用法所任用之人員
(B)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 員
(C)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人員
(D)適用公務人員保障法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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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努力把生活變好 高三下 (2023/08/22)
國家賠償法對公務員之定義(最廣義)

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1項:「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1)國家賠償法對公務員的定義最為寬鬆,只要是依法令從事公務者即為公務員。因此不論是否經任用程序、是否領有俸給、有無職權皆非所問。

(2)就國家賠償法的定義,國營事業、公立醫院之醫師、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人等等;即各級行政機關以及行政附屬組織之服務人員皆屬之。


資料來源:[三民輔考-行政法(概要)完全攻略]

3171 國家賠償法所稱之公務員,係指: (A)依公務人員任用法所任用之人員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