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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 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懷胎幾月之義務人得予管收?
(A)四月
(B)五月
(C)六月
(D)七月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James Joyce 大二下 (2010/12/13)
懷孕5月以上、產後.....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4F
夢想起飛 高一上 (2015/05/26)
我在想什麼....更正!!!
懷胎五月以上生產後二月未滿者不得管收
硬要想→五上,產不二→不可以吃牢飯
謝謝指正.
15F
simonlinhhh 大一上 (2015/06/03)
連監獄行刑法也是這樣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拒絕收監:
1.心神喪失或現罹疾病,因執行而有喪生之虞
2.懷胎五月以上或分娩未滿二月
3.罹急性傳染病
4.衰老、身心障礙,不能自理生活
16F
Wendy 高一下 (2015/06/07)
阿摩的答案是不是被改過了?

7. 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懷胎幾月之義務人得予管收? (A)四月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