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有關自來水法及台灣自來水公司營業章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建..-阿摩線上測驗
1F Yan Yu 國二上 (2019/10/24)
第十七條 建築物拆除或重建時,用戶應申請廢止用水,繳清應繳水費及裝置拆除費,由本公司代為拆除其原有外線用水設備。 前項情形,用戶如未申請廢止,本公司得逕行拆除,並得向用戶請求應繳水費及拆除費用。拆除前,應以書面通知用戶,但經本公司多方查詢而無法通知者,不在此 限。 拆除後,其原有外線用水設備,視為廢棄物。若本公司依現場認定用戶有臨時用水需要,經通知用戶後,得將供水種類變更為臨時用水。 自來水事業得派其穿著制服之從業人員,隨帶身分證明文件,於白晝檢查 自來水用戶之用水設備,查錄用水量或收取水費,自來水用戶非有正當理 由不得拒絕。 自來水事業對竊水或違章用水,須實施檢查及處理時,除得依前條規定辦 理外,並得隨時報請所在地憲警機關協助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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