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直轄市、縣(市)、鄉(鎮、市)依法均得成立公營事業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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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昱辰 國三上 (2010/11/07)
本人忽然想到在地方制度法既然有公營事業的自治事項, 那應該地方自治中也會考到一題,何謂公營事業機構? 或是財政來源之一,可以寫公營事業, 那就大概寫一下公營事業的意義、種類、與法律性質. 1. 意義:指由各級政府設置或控有"過半數"股份,從事私經濟活動為目的之組織. 2. 種類: (1)政府獨資 (2)各級政府合營之事業 (3) 政府與人民合資經營之事業 (4) 依照公司法規定,政府與人民合資經營而政府資本超過"百分之五十"以上之事業. 3. 法律性質: 公營事業機構雖有行政目的,但它行為屬於"私經濟",原則應受私法規範. 既然提到財政來源之一,那直轄市沒有公共造產的自治事項,縣市 鄉鎮市有, 公共造產有獎助管理辦法,如果以公共造產而言,想請教同學就是, 公共造產與公營事業機構,綜合比較為何? 我先將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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