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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0 下列何種訴願事件,訴願機關應為不受理之決定?
(A)不服車輛廢氣檢驗標準之公告者
(B)有委任代理人之訴願人死亡
(C)訴願人為受行政處分損及權利之利害關係人
(D)訴願書雖不合法定程式,但屬得補正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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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Lun Wu 國二下 (2010/10/14)
訴願法第77條第8款 對於非行政處分或其他依法不屬於訴願救濟範圍內之事項提起訴願者(應為不受理之決定) 他不是行政處分 而訴願的標的是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處分 他是檢驗標準的公告 應該比較像是法規命令吧?? 行政程序法第150條 本法所稱.....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1F
愛作夢的平凡人 高三下 (2014/06/07)
裁量性行政規則,應該像是給內部人員參考用。假設法條規定違某條可處5~20萬,人民真的違法,機關究竟該罰多少。此時裁量性行政規則可能會規定:首次罰5萬,再次罰7萬,3次罰9萬,依此類推,9次以上者均罰20萬。亦即,讓內部執行人員有原則或參考基準。

題目中的車輛廢氣檢驗標準比較像是通知民眾,且應是依據空汙法授權訂定,為法規命令。ex.「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12F
尤加利 研一下 (2018/06/24)
第 77 條 訴願事件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為不受理之決定: 一、訴願書不合法定程式不能補正或經通知補正逾期不補正者。 二、提起訴願逾法定期間或未於第五十七條但書所定期間內補送訴願書者 。 三、訴願人不符合第十八條之規定者。 四、訴願人無訴願能力而未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訴願行為,經通知補正逾期 不補正者。 五、地方自治團體、法人、非法人之團體,未由代表人或管理人為訴願行 為,經通知補正逾期不補正者。 六、行政處分已不存在者。 七、對已決定或已撤回之訴願事件重行提起訴願者。 八、對於非行政處分或其他依法不屬訴願救濟範圍內之事項提起訴願者。
13F
derek801204 小五下 (2018/10/29)

車輛廢氣檢驗標準為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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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下列何種訴願事件,訴願機關應為不受理之決定? (A)不服車輛廢氣檢驗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