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事責任能力者(含有部分民事責任能力者),即須對其不法行為所致損害於其民事責任能力範圍內負相應的民事責任,無民事責任能力者,則不負賠償責任,其行為所造成的損害,應由其親權人或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
刑事責任能力是指行為人構成犯罪和承擔刑事責任所必需的,行為人具備的刑法意義上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不具備刑事責任能力者即使實施了客觀上危害社會的行為,也不能成為犯罪主體,不能被追究刑事責任;刑事責任能力減弱者,其刑事責任相應地適當減輕法。
82. 因不法行為而得接受法律制裁之能力,稱為: (A)行為能力 (B)權利能力..-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