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13條修正案(紅色部份民國 91 年 01 月 25 日 修正)
每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除預 (決) 算案及人民請願案外,尚未議決之議案,下屆不予繼續審議。
屆期連續原則
在本屆立委任期內已提出但尚未經審查之法案,可延至下一屆以後之新立委任期再予審查
178.立法院所審議之何種議案不適用屆期不連續原則? (A)預算案 (B)條約案..-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