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阿摩】未分類題庫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4. 下列有關得申請改名之敘述,何者錯誤?
(A)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者
(B)同時在一直轄市、縣(市)居住三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者
(C)銓敘時發現姓名完全相同,經銓敘機關通知者
(D)與經通緝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者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Kevin Lin 高一上 (2011/04/28)
姓名條例  第 7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名: 一、同時在一機關、機構、團體或學校服務或肄業,姓名完全相同者。 二、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者。 三、同時在一直.....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sarah0130 高一下 (2015/09/21)

民國 104 年 05 月 20 日修正

第 9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名: 一、同時在一公民營事業機構、機關(構)、團體或學校服務或肄業,姓 名完全相同。 二、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 三、同時在一直轄市、縣(市)設立戶籍六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 四、與經通緝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 五、被認領、撤銷認領、被收養、撤銷收養或終止收養。 六、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有特殊原因。 依前項第六款申請改名,以三次為限。但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應於成年 後始得為之。


5F
南霸天 大三上 (2015/09/21)
感謝!
6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5/09/21)
由公職◆戶籍法規 移到 【阿摩】未分類題庫

44. 下列有關得申請改名之敘述,何者錯誤?(A)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