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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5. 法院判決送達後,當事人若不服第一審法院判決,可向第二審法院提起救濟之程 序,是為下列何者?
(A)抗告
(B)再審
(C)重新審理
(D)上訴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2F
呂芳誼 高二下 (2011/02/27)


第一審法院判決

判決

3F
胡胡 高一上 (2011/04/19)

上訴 : 法院判決送達後,當事人若不服第一審法院判決,可向第二審法院提起救濟之程序

刑事訴訟法第344條規定,當事人對於下級法院之判決有不服者,得上訴於上級法院,且應以上訴書狀提出於原審法院為之。

4F
NC 高三上 (2021/11/03)

不服判決→上訴  *法院  *實體上有無理由

不服裁定→抗告  *法官  *程序

45. 法院判決送達後,當事人若不服第一審法院判決,可向第二審法院提起救濟之程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