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 條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原因自由行為 VS 自醉行為
206. 甲之交往多年女友遭乙追走,甲極為憤怒,但又沒膽去教訓乙出氣,於是甲決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