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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34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有權宣告解散立法院?
(A)立法院院長
(B)行政院院長
(C)大法官
(D)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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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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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治小肥肥貓 研一上 (2015/08/18)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看完整詳解
2F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2021/07/06)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2條第5項前段: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

34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有權宣告解散立法院? (A)立法院院長(B)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