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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7 下列何者「屬於」刑法第10條第2項第1款後段之公務員?
(A)民間拖吊業者執行拖吊之人員
(B)公營事業機構之承辦採購人員
(C)市政府僱用之保全人員
(D)漁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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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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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ta Lin 大一上 (2011/06/14)
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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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
石の上も三年 大三上 (2017/09/17)

拖吊業者是行政助手,不是受託公務員,自然而然也不算公務員,汽車檢驗廠才是受託公務員。

12F
松鼠 高一上 (2021/10/28)

那請問D選項的定位是??

13F
Adriana(高普雙榜) 大一上 (2021/10/28)

有關區漁會是否符合行政院訂頒之教育、文化、非營利法人、慈善機關、公益團體等單位疑義乙案。依據行政院台四十二內字第三六○三號令釋示農會為公益社團法人。農會漁會同屬農民團體,且漁會成立之性質係為服務漁民而設,另漁會法第二條明定漁會為法人,應係指公益社團法人而言。(內政部82.8.16.台內社字第八二一七二八二號函。)


漁會法 第26條
漁會置總幹事一人,由理事會就中央或直轄市主管機關遴選之合格人員中聘任之。
總幹事之聘任,應於理事會成立後六十日內為之;屆期未能產生時,得由上級漁會逕行遴派合格人員代理。全國或省(市)漁會總幹事,得由中央主管機關遴派合格人員代理之,其派代期間至新任總幹事依法聘任時為止。
漁會總幹事之聘任,須經全體理事二分之一以上之決議行之;其解聘須經全體理事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行之。

37 下列何者「屬於」刑法第10條第2項第1款後段之公務員? (A)民間拖吊業..-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