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1 張三報名國家所舉辦之司法官考試,惟卻遭主管機關以張三不符合應考資格為由,駁回其報名,於考試 開始以前,張三對於駁回處分除循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以資救濟外,尚得循何種程序以確保其能參加該 次考試?
(A)行政訴訟法第 298 條第 2 項之定暫時狀態處分
(B)處分停止執行
(C)假扣押
(D)行政訴訟法第 298 條第 1 項之保全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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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邱立安 大二上 (2017/03/25)
1.  行政訴訟s298 公法上之權利因現狀變更,有不能實現或甚難實現之虞者,為保全強制執行,得聲請假處分。 於爭執之公法上法律關係,為防止發生重大之損.....看完整詳解
4F
清爽 高三下 (2017/10/20)

B 停止執行是為撤銷訴訟設計的!

5F
mina574379 小二上 (2018/11/29)

比較

甲報考律師考試,經考選部否准。甲為避免該考試已經舉行完畢,而無救濟之實益,應聲請何種暫 時權利保護措施? 
(A)聲請停止考選部否准處分之執行,以便甲得以如期應考 
(B)聲請假處分,使考選部暫時不得否准甲報考之申請 
(C)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命考選部暫時准予甲應考 
(D)聲請假扣押考選部之財產,以保全甲日後因無法應考所受損害賠償之執行

(答案C)

11 張三報名國家所舉辦之司法官考試,惟卻遭主管機關以張三不符合應考資格為由,駁..-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