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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06.無法律上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法律上之名稱為何?
(A)無因管理
(B)侵權行為
(C)不當得利
(D)契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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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Kelly Hsu 大一下 (2010/05/21)
民法179:(不當得利之要件及效果)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 致他人受.....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5F
黃瑞河 高二下 (2011/04/20)


受益V.S損害

 

6F
Nadia Chang 高一上 (2017/12/07)

B侵權行為:184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406.無法律上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法律上之名稱為何?(A)無因管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