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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行政法大意(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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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公立學校與教師成立聘任契約後之關係為何?
(A)公法關係
(B)私法關係
(C)委任關係
(D)混合關係
初等/五等/佐級◆行政法大意(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
行政法基礎理論1#3392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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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0.897
討論
私人筆記( 0 )
最佳解!
Gloria Sung
高一上 (2012/11/01)
公立學校:行政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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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林峰群
國一下 (2010/07/05)
裁判字號:
97 年 判 字第 121 號
裁判案由:
教育事務
裁判日期:
民國 97 年 03 月 20 日
裁判要旨:
公立學校聘任教師係以達成教育學生公法上之目的,是以
公立學校與教師
間之聘任關係,應屬行政契約之關係。從而公立學校基於聘任契約而通知
受聘教師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僅屬基於行政契約而為之意思通知,尚非
行政處分。
參考法條:教師法 第 11 條、第 16 條
行政程序法 第 92 條第 1 項、第 13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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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方翔
大一下 (2012/10/26)
釋字第 382 號
公立學校係各級政府依法令設置實施教育之機構,具有機關之地位...
行政程序法
第 135 條
公法上法律關係得以契約設定、變更或消滅之。但依其性質或法規規定不得締約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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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公立學校與教師成立聘任契約後之關係為何?(A)公法關係(B)私法關係(C..-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