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公元1834年英國新修正頒布的「新濟貧法」,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救..-阿摩線上測驗
2F Liyen Young 高一下 (2012/05/05)
1834年,英國政府出台了《濟貧法修 正案》,史稱「新濟貧法」。新濟貧法克服了舊濟貧法中的一些流弊,如濫施救濟,管理不善等。它廢除了「院外救濟」,尤其是流行一時的斯皮納姆蘭制。貧民只 有在進入「濟貧院」後,方可獲得食物救濟。而該院實際上是「勞動院」,工作繁重,待遇低下,食物很差,住宿擁擠。人們按年齡性別分居,這造成貧困者家庭被 拆散,骨肉分離。沒得到監工書面批准,不得外出或者接見來訪者。這樣,窮人除了萬不得已,就不會來申請救濟了。新濟貧法深深打上了早期資本主義工業化的烙 印:在利潤和金錢面前,資產階級政府比封建君主專制政府還要窮凶極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