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
戶籍法
第 19 條
在同一戶籍地址內,不同戶間另立新戶或合併為一戶者,應為【分(合)戶
登記】。
戶籍法 第 19 條
在同一戶籍地址內,不同戶間另立新戶或合併為一戶者,應為分(合)戶登記。
35 依戶籍法規定,有下列那一種情形時,應為分(合)戶登記? (A)在同一戶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