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高級中學法規定,政府為協助學生就讀高級中學,得辦理學生就學貸款;其貸款條件、額..-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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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皮諾丘 112&1 高一下 (2023/07/01)
廢 高級中學法 廢止日期:民國 105 年 05 月 11 日 第 6-2 條 政府為協助學生就讀高級中學,應辦理學生就學貸款;貸款項目包括學雜費、實習費、書籍費、住宿費、生活費、學生團體保險費及海外研修費等相關費用;其貸款條件、額度、權利義務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現行法規 高級中等教育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5 月 26 日 第 58 條 政府為協助學生就讀高級中等學校,應辦理學生就學貸款;貸款項目包括雜費、實習費、書籍費、住宿費、生活費、學生團體保險費、海外研修費及重讀者之學費等相關費用;其貸款條件、額度、項目、權利義務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