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關於典權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A)典權約定期限不得逾30年 (B..-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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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你好~這裡是Phoebe 幼兒園下 (2022/10/16)
第 912 條 典權約定期限不得逾三十年。逾三十年者縮短為三十年。 第 913 條 典權之約定期限不滿十五年者,不得附有到期不贖即作絕賣之條款。 第 915 條 Ⅲ 轉典之典價,不得超過原典價 第 924 條 典權未定期限者,出典人得隨時以原典價回贖典物。但自出典後經過三十年不回贖者,典權人即取得典物所有權。 |
4F 胖 高一上 (2023/10/05)
(A) 典權約定期限不得逾30年 第 912 條 典權約定期限不得逾三十年。逾三十年者縮短為三十年。 (B) 轉典之典價,不得超過原典價 第 915 條 典權存續中,典權人得將典物轉典或出租於他人。但另有約定或另有習慣者,依其約定或習慣。 典權定有期限者,其轉典或租賃之期限,不得逾原典權之期限,未定期限者,其轉典或租賃,不得定有期限。 轉典之典價,不得超過原典價。 土地及其土地上之建築物同屬一人所有,而為同一人設定典權者,典權人就該典物不得分離而為轉典或就其典權分離而為處分。 (C) 典權未定期限,出典後經過30年不回贖,典權人即取得典物所有權 第 924 條 典權未定期限者,出典人得隨時以原典價回贖典物。但自出典後經過三十年...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