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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公告如另有附件、附表、簡章、簡則等文件時,僅註明下列何項內容即可,公告事項內不必重複敘述?
(A)參閱「某某文件」
(B)參閱「某某法規」
(C)參閱「文件附本」
(D)參閱「某某附表」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錢昱辰 國三上 (2011/01/19)
公告如另㈲附件、附表、簡章、簡則等文件時,僅.....看完整詳解
2F
Lin Houng 高三上 (2013/03/25)
公告: 
1、公告之結構分為「主旨」、「依據」、「公告事項」(或說明)3段,段名之上不冠數字,分段數應加以活用,可用「主旨」一段完成者,不必勉強湊成2段、3段。 

2、公告分段要領: 
(1)「主旨」應扼要敘述,公告之目的和要求,其文字緊接段名冒號之下書寫。公告登載時,得用較大字體簡明標示公告之目的,不署機關首長職稱、姓名。 
(2)「依據」應將公告事件之原由敘明,引據有關法規及條- 8 - 文名稱或機關來函,非必要不敘來文日期、字號。有2項以上「依據」者,每項應冠數字,並分項條列,另列低格書寫。 
(3)「公告事項」(或說明)應將公告內容分項條列,冠以數字,另列低格書寫。使層次分明,清晰醒目。公告內容僅就「主旨」補充說明事實經過或理由者,改用「說明」為段名。公告如另有附件、附表、簡章、簡則等文件時,僅註明參閱「某某文件」,公告事項內不必重複敘述。 

3、一般工程招標或標購物品等公告,得用定型化格式處理,免用3段式。 

4、公告得張貼於機關之公布欄、電子公布欄,或利用報刊等大眾傳播工具廣為宣布。如需他機關處理者,得另行檢送。 

公告如另有附件、附表、簡章、簡則等文件時,僅註明下列何項內容即可,公告事項內不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