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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列何者非屬我國行政法院所認係反射利益之範圍?
(A)違章建築之拆除
(B)政府賑災救濟,人民受救濟之利益
(C)都市計畫之個別變更
(D)公用道路之利用通行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林峰群 國一下 (2010/07/01)
以下淺見(應該錯很大)題目出的好像不是很好A:對受拆除人,是基於行政處分的事實行為。對鄰居而言是一種反射利益(例如危險有公安消防問題的違建)。B:這個基於保護規範理論(469號),在災害防救法27條明確課與政府作為義務的情況下,似乎可認為具有主觀公權力存在。不過傳統見解還是認為僅屬於反射利益。C:釋字156號: 主管機關變更都市計畫,係公法上之單方行政行為,如 直接限制一定區域內人民之權利、利益或增加其負擔,即具有行政處分之性質,其因而致使特定人或可得確定之多數人之權益遭受不.....看完整詳解
19F
jacks.shih已考上 高二下 (2015/10/31)
拜讀完hsu兄論述之點,甚有道理,然敝人將兩考題拆開以不同法援來解答,則似無衝突之處,請您參酌下列論點:
一、依hsu兄最後結論,則104年普考第23題,依地制16條作法源,應無疑義。
二、至於此題的公用道路之利用通行,已不再屬反射利益之範圍,則以91年最高行政法院-判53裁39所述不再援用來解答。另敝人見解,法條應以最新修法、判例或參酌引申的釋字(如釋字469)為本,爾後考選部再出「反射利益之範圍」考題,仍將「公用道路之利用通行」列為選項,則可以→91年最高行政法院,判53裁39來申訴疑義。
20F
愛作夢的平凡人 高三下 (2015/10/31)
(一)喔,ps2.部分我記錯了,104普考不是用"公民",而是"人民"一詞,但仍不同於"市民",以地制16為法源依然有瑕疵,自有疑義.
(二)同我上面所提,非B不代表即A,雖然考試上很容易能判斷"若不是反射利益,那就是選公權利阿"而刪去錯誤選項,選出官方的正確答案,但從邏輯上而言,這樣推論進而下結論是有問題的.例如"法律上利益",就不是反射利益,但也非屬公權利.(亦即,非黑->即白,是錯誤的,因其可能是紅橙黃綠等其他顏色.)
其實本題(出自93年警察升官等行政警察人員第19題)見解與104普考23題互有矛盾.本題要選"非反射利益",若C明顯非反射利益而為答案,則可知考選部93年時認"公用道路之通行屬反射利益".104年卻認"人民行走於市有道路上為公權利"(市民/人民/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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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F
秋心►107初等正取又如何 小一上 (2016/07/13)
說到出題水準,法學算是爭議較少的了。近來國文題更多要與命題委員心電感應的樂透題,余秋雨打擊盜版封筆自序變成學無止境...還有引用雅舍小品原文也用到對岸簡體版的漏字版...有時候連教育部國語辭典內文都被推翻,且提釋疑幾乎沒有更正答案,令人不勝唏噓。

下列何者非屬我國行政法院所認係反射利益之範圍?(A)違章建築之拆除(B)政府賑災..-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