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法 第3-1 條
辦理行政訴訟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亦為本法所稱之行政法院。
行政訴訟法已修法地方法院不設置行政訴訟庭了
【已刪除】10 現行之行政訴訟採三級二審,在地方法院設置下列何者? (A)交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