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8 條
事業單位違反第四十條規定,拒絕提供資料或對提出申訴勞工為不利處分
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基準法" 還有一條跟 勞工名冊 罰鍰有關, 給大家參考:
第7條(勞工名卡之置備暨登記)
雇主應置備勞工名卡,登記勞工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本籍、教育程度、住址、身分證統一號碼、到職年月日、工資、勞工保險投保日期、獎懲、傷病及其他必要之事項。 前項勞工名卡,應保管至勞工離職後五年。
第79條(罰則)
..... 違反 第七條、第九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四十六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六十五條第一項、第六十六條至第六十八條、第七十條或第七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者,處 新臺幣 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16 依據現行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為確保勞工權益,主管機關、勞動檢查機構或勞工保..-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