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2 下列關於支付命令之敘述,何者錯誤?
(A)支付命令之送達應依公示送達為之者,不得行之
(B)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C)債務人得於支付命令送達後 20 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D)法院應不訊問債務人,就支付命令之聲請為裁定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喬治小肥肥貓 研一上 (2016/12/30)
筆記(A)支付命令之送達應依公示送達為之者,不得行之---民事訴訟法 第509條:督促程序,如聲請人應為對待給付尚未履行,或支付命令之送達應於外國為之,或依公示送達為之者,不得行之。(B)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得為執行名義---民事訴訟法 第521條: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得為執行名義。前項情形,為裁定之法院應付與裁定確定證明書。債務人主張支付命令上所載債權不存.....看完整詳解
19F
蔡大芳 高三下 (2021/10/02)

32 下列關於支付命令之敘述,何者錯誤?

(A)支付命令之送達應依公示送達為之者,不得行之(O)

民事訴訟法 第509條

督促程序,如聲請人應為對待給付尚未履行,或支付命令之送達應於外國為之,或依公示送達為之者,不得行之。

(B)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X)

民事訴訟法 第521條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得為執行名義。 前項情形,為裁定之法院應付與裁定確定證明書。 債務人主張支付命令上所載債權不存在而提起確認之訴者,法院依債務人聲請,得許其提供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停止強制執行。


(C)債務人得於支付命令送達後 20 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


查看完整內容
20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2/02/26)

CH 8 支付命令(督促程序)

支付命令之敘述?

(A)支付命令之送達應依公示送達為之者,不得行之 
(C)債務人得於支付命令送達後 20 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D)法院應不訊問債務人,就支付命令之聲請為裁定 

,何者錯誤? 

(B)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21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其效果如何? 

D)支付命令得為執行名義 

21F
萬晉宏 大四上 (2023/07/01)
(B)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得為執行名義(舊法有確定判決之效力,但現行法已刪除)

32 下列關於支付命令之敘述,何者錯誤? (A)支付命令之送達應依公示送達為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