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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地方自治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 鄉(鎮、市)名稱之變更,其辦理程序是由鄉(鎮、市)公所提請鄉(鎮、市)民代表會通過後,再如 何處理?
(A)報縣政府備查
(B)報縣政府核定
(C)報縣議會同意
(D)報縣政府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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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Wendy 大一上 (2016/12/30)
地方制度法第 6條   四、鄉(鎮、市)及村(里):由鄉(鎮、市.....看完整詳解
2F
yingyin74 高一下 (2017/12/02)

省、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及村(里)名稱,依原有之名稱。前項名稱之變更,依下列規定辦理之:一、省:由內政部報行政院核定。二、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提請直轄市議會通過,報行政院核定。三、縣(市):由縣(市)政府提請縣(市)議會通過,由內政部轉報行政院核定。四、鄉(鎮、市)及村(里):由鄉(鎮、市)公所提請鄉(鎮、市)民代表會通過,報縣政府核定。五、直轄市、市之區、里:由各該市政府提請市議會通過後辦理。鄉(鎮)符合第四條第四項規定,改制為縣轄市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5 鄉(鎮、市)名稱之變更,其辦理程序是由鄉(鎮、市)公所提請鄉(鎮、市)民代表..-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