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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行政法大意(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遭免職處分之公務員,依現行公務人員保障法可依下列何者聲明不服?
(A)申訴、再申訴
(B)復審、行政訴訟
(C)聲明異議、訴願
(D)異議、再異議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群凱徐 高三上 (2010/06/27)
立法院修正沿革 九十二年五月六日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四條  (全文修正) 條文 公務人員權益之救濟,依本法所定復審、申訴、再申訴之程序行之。 公務人員提起之復審、再申訴事件(以下簡稱保障事件),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審議決定。 保障事件審議規則,由考試院定之。 理由 一、本條由原條文第四條、第十九條移列修正。 二、為配合新修正訴願法﹑行政訴訟法之規.....看完整詳解
3F
呂紹昇 高二上 (2011/05/08)
沒有"再復審",麻煩修正
4F
Vic Lu 大三上 (2011/05/21)
恩 這題答案有誤 .. 因該是打 復審-->行政訴訟
5F
雪精 幼兒園下 (2011/05/29)
原本題目:

遭免職處分之公務員,依現行公務人員保障法可依下列何者聲明不服? (A)申訴、再申訴 (B)復審、再復審 (C)聲明異議、訴願 (D)異議、再異議

修改成為

遭免職處分之公務員,依現行公務人員保障法可依下列何者聲明不服? (A)申訴、再申訴 (B)復審、行政訴訟 (C)聲明異議、訴願 (D)異議、再異議

遭免職處分之公務員,依現行公務人員保障法可依下列何者聲明不服? (A)申訴、再申..-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