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義務人不服執行機關所為行政執行措施時,有關其救濟程序,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及最..-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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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惟喆 高三下 (2018/04/06)
我想大致上流程是這個樣子:執行程序終結前 可以對其進行聲明異議但是在執行程序終結之後 形成行政處分就只能對其向原機關的上級機關(原則上)或原機關(這是個例外:例如:5院-因為已經到頂了)進行訴願例如:原本警察A失戀又在路上看到你覺得長得很機掰,看你不爽開你單,但是你回應說你怎麼能這樣子(異議!類似一個聲明異議的東西,只差在聲明異議是你去原機關聲明異議,原機關會幫你做個書面,10日內加註意見+然後幫你送去上級機關,上級機關又跟你說30天內等受通知;異議就是給你個理由書叫你自己去送上級機關),他又不鳥你說你可以去投訴他(覺得你反駁沒理由給你一個書面的理由書),此時這個理由書就相當行政處分,所以你去他.....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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