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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憲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立法院解散後,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應於多久期限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
(A) 三十日內  
(B) 六十日內  
(C) 三個月內  
(D) 六個月內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F
必上a小猴 高一下 (2016/05/24)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3款規定: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5項規定: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2F
104社工師105社行上榜 高三下 (2016/05/25)
10解散60重選10集會

立法院解散後,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應於多久期限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