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到底是要解決問題,還是把問題複雜化.......
直接用第三遺屬重新訂立新的就好
這樣撤回第二遺屬來使第一遺屬有效
只有考試刁難考生才會出現
都有時間撤回了 幹嘛不直接訂新的省時間
第一遺囑 敗部復活
遺囑人以第二遺囑撤回第一遺囑後,再以第三遺囑明示撤回第二遺囑時,則第一遺囑之效力..-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