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58 條
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前項行為,應以書面為之。
11 因繼承、強制執行、公用徵收或法院之判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非經登..-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