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懲戒法 第15條
降級,依受懲戒人現職之俸(薪)級降一級或二級改敘;自改敘之日起,二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
受降級處分而無級可降者,按每級差額,減其月俸(薪);其期間為二年。
15 下列對於降級懲戒處分之敘述,何者錯誤? (A)得依其現職之俸給降三級改敘..-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