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依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之規定,下列何者非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A)法官
(B)考試委員
(C)監察委員
(D)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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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86), B(505), C(112), D(3631), E(0) #186225

詳解 (共 4 筆)

#529508
這題重點在於「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立委的職權,憲法上所規定的可不是只有免責權一項,這麼解法方向不太對,應觀於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中,何者未規定「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才為妥適


法官:

憲法 第80條(法官依法獨立審判)

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考試委員:

憲法 第88條(依法獨立行使職權)

考試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監察委員:

憲法增修條文 第7條 第5項(監察院)

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立法委員:無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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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083

第十二條(免責權)
  立法委員在院內依法行使職權所為之議事行為,依憲法規定,享有免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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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534
D.
不然是依據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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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584
原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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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922613
未解鎖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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