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依憲法第 49 條之規定,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下列何者代行其職權?
(A) 副總統
(B) 立法院院長
(C) 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
(D) 總統府秘書長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7797), B(417), C(36), D(51), E(0) #355752

詳解 (共 3 筆)

#3619179
第 49 條
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至總統任期屆滿為止。總統、副總統均缺位
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本憲法第三十條之規定,召集國民大
會臨時會,補選總統、副總統,其任期以補足原任總統未滿之任期為止。
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總統、副總統均不能視事時
,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
36
0
#2600065
資料來源 http://www.jud...
(共 24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4953544

610178d9ccda1.jpg

資料來源:法規資料庫

10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408228
未解鎖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 EN...
(共 25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