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依消防法之規定,下列何種場所,其管理權人應使用附有防焰標示之地毯、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 及其他指定之防焰物品?①專用樓地板面積合計 200 平方公尺之商場 ②專用樓地板面積合計 200 平方 公尺之幼兒園 ③專用樓地板面積合計 200 平方公尺之圖書館 ④專用樓地板面積合計 200 平方公尺以 上之戲院
(A)①④
(B)②④
(C)③④
(D)①②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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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2), B(1496), C(424), D(154), E(0) #1352365

詳解 (共 7 筆)

#3346320

http://glrs.moi.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649

戲院:全部

商場:三百平方公尺以上

幼兒園:全部‧.....今年改的

圖書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

23
0
#2153323

參考火災學聖經 p.249 表格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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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5044

戲院:全部

商場:三百平方公尺以上

幼兒園:一百五十平方公尺以上

圖書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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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3941

罰則補充:

以上各類應設防焰物品場所,如未依法使用具有防焰標示之物品者,

可處新台幣 6 千元以上 3 萬元以下罰鍰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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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1916

根據消防署2016年3月4日公布之防燄手冊(http://www.nfa.gov.tw/uploads/1/201603040323201110140316%E9%98%B2%E7%84%B0%E6%89%8B%E5%86%8A.pdf)

甲1、2、3、7 乙10:全部(戲院屬於甲1)

甲6 乙12:150m2(幼兒園屬於乙12)

乙3:200m2

甲4、5:300m2(商場屬於甲4)

乙4:500m2(③圖書館屬於乙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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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7796
是哪一條呢?
(共 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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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9507

10版26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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