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利益團體(interest group)都試圖影響公共事務的價值分配,下列何者不是它們為了達成目標所運用的策略?
(A)提供政治獻金
(B)提名候選人
(C)提供資訊給政府
(D)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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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5), B(6410), C(213), D(272), E(0) #524388
統計: A(305), B(6410), C(213), D(272), E(0) #524388
詳解 (共 5 筆)
#853642
利益團體與政黨之比較:
相同面:
兩者都是群體生活重要的構成單元。
兩者都由組織來進行活動、追求目標。
兩者本身的起伏很大程度是決定於達成本身組織目標的能力。
相異面:
涉及政治之理由不同:
政黨是全然政治性組合。
利益團體只關切本身相關的議題,並不純屬於政治性質。
介入的政治程度不同:
政黨對政治全面介入。
利益團體大多在非政治領域遊走,對政治議題有選擇性。
影響政治方式不同:
政黨主要在取得政治權力、參與政治決策。
利益團體透過影響政治人物來影響政治,不會派人參選。
面對政治責任與後果不同:
政黨受政治成敗影響,負政治責任。
利益團體不會因為介入政治失敗而影響團體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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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5715
利益團體和政黨的差別在於是否提名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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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4724
只能透過遊說來建議候選人
但沒有候選人的正式提名權
(政黨才有合法地位對候選人提名)
(政黨才有合法地位對候選人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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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0686
如董氏基金會,只對國民健康有關政策出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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