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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稅務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5 劉先生於民國 102 年 10 月 20 日(星期日)死亡,遺有某上市公司股票 10 萬股,若當年 10 月 18 日(星期五)該股票收盤價為 30 元,10 月 21 日(星期一)該股票收盤價為 29 元,10 月 22 日(星期二)該股票收盤價為 28 元,又該公司淨值為 20 元,試問計算遺產總額時應以那一個價格估定之?
(A)20 元
(B)28 元
(C)29 元
(D)30 元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無名 大二上 (2014/04/24)
第 28 條 當日無買賣價格者,依繼承開始日或贈與日前最後一日.....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F
Susan Hsieh 小一上 (2014/03/23)
為啥是這個答案呢?
3F
國三下 (2019/08/09)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第1項規定,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或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又依遺產施行細則第28條第1項規定,上市公司股票以繼承開始日該股票收盤價為準。劉先生於民國102年10月20日(星期日)死亡,前一日10月19日為星期六,前二日10月18日(星期五)該股票收盤價為30元,所以計算遺產總額時應以30元價格估定之。

15 劉先生於民國 102 年 10 月 20 日(星期日)死亡,遺有某上市公司..-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