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國有土地屬非公用財產者中,以下何者不屬於不得撥用者?
(A)位於繁盛地區,依申請撥用之目的,非有特別需要者
(B)擬用以建立自耕農場者
(C)擬作為宿舍用途者
(D)不合區域計畫或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規定者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0), B(183), C(51), D(45), E(0) #1022820
統計: A(30), B(183), C(51), D(45), E(0) #1022820
詳解 (共 1 筆)
#1235409
國有財產法第38條
非公用財產類之不動產,各級政府機關為公務或公共所需,得申請撥用。
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辦理撥用:
一、位於繁盛地區,依申請撥用之目的,非有特別需要者。
二、擬作為宿舍用途者。
三、不合區域計畫或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規定者。
前項撥用,應由申請撥用機關檢具使用計畫及圖說,報經其上級機關核明
屬實,並徵得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同意後,層報行政院核定之。
1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