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5 實施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第 2 項規定之「2 週彈性工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多少小時?
(A) 48 小時
(B) 80 小時
(C) 84 小時
(D) 96 小時


答案:A
難度: 適中
6F
GRACE 大三下 (2016/12/20)

2016工時制度及工作彈性化措施手...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7F
Larry 研一下 (2019/11/28)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二項,變形工時制度已修正,因此題目問題"每二周"修正為"每一周",且答案改為A選項


參考法條:

第 30 條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
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
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
四十八小時。


題目應更正為:實施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第 2 項規定之「2 週彈性工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多少小時?

(A) 48 小時
(B) 80 小時
(C) 84 小時
(D) 96 小時

答案改為...


查看完整內容
8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9/11/28)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A

15 實施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第 2 項規定之「2 週彈性工時」,每週工作總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