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689 號解釋,有關新聞採訪自由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新聞採訪自由亦非絕對,國家於不違反《憲法》第 23 條之範圍內,自得以法律或法律明確
授權之命令予以適當之限制
(B)新聞自由所保障之新聞採訪自由,僅保障隸屬於新聞機構之新聞記者之採訪行為,不及於
保障一般人為提供具新聞價值之資訊於眾,而從事之新聞採訪行為
(C)新聞採訪行為為提供新聞報導內容所不可或缺之資訊蒐集、查證行為,自應為新聞自由所
保障之範疇
(D)為確保新聞媒體能提供具新聞價值之多元資訊,促進資訊充分流通等,新聞自由乃不可或
缺之機制,應受《憲法》第 11 條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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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0), B(1860), C(35), D(57), E(0) #2919717
統計: A(40), B(1860), C(35), D(57), E(0) #2919717
詳解 (共 6 筆)
#6012211
又新聞自由所保障之新聞採訪自由並非僅保障隸屬於新聞機構之新聞記者之採訪行為,亦保障一般人為提供具新聞價值之資訊於眾,或為促進公共事務討論以監督政府,而從事之新聞採訪行為。
簡單來說,現在人手一機都當小記者,也非真正新聞機關的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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