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健康國小共有班級數45班,依據學校衛生法規定,至少應設置護理人員多少員額?
(A)1人
(B)2人
(C)3人
(D)應依據 學校的經費彈性編列適當員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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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 B(361), C(1), D(0), E(0) #889657

詳解 (共 2 筆)

#1378738
學校衛生法 第 7 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班級數未達四十班者,應置護理人員一人;四十班以上者,至少應置護理人員二人。 專科以上學校得比照前項規定置護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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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5284
40班以上2位
(共 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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