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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5.大學法第26條第5項所定大學學分之計算,原則以授課滿幾小時為一學分?
(A)十五小時
(B)十六小時
(C)十八小時
(D)十七小時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F
Chang Po-Feng 國三上 (2014/04/14)
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3條
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五項所定大學學分之計算,原則以授課滿十八小時為一學分。
實習或實驗學分之計算,由各大學定之。

題目要修改!
2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4/04/15)

原本題目:

大學法第26條第3項所定大學學分之計算,原則以授課滿幾小時為一學分? (A)十五小時 (B)十六小時 (C)十八小時 (D)十七小時

修改成為

大學法第26條第5項所定大學學分之計算,原則以授課滿幾小時為一學分? (A)十五小時 (B)十六小時 (C)十八小時 (D)十七小時

15.大學法第26條第5項所定大學學分之計算,原則以授課滿幾小時為一學分?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