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題目:大學法第26條第3項所定大學學分之計算,原則以授課滿幾小時為一學分? (A)十五小時 (B)十六小時 (C)十八小時 (D)十七小時 修改成為大學法第26條第5項所定大學學分之計算,原則以授課滿幾小時為一學分? (A)十五小時 (B)十六小時 (C)十八小時 (D)十七小時
15.大學法第26條第5項所定大學學分之計算,原則以授課滿幾小時為一學分? (..-阿摩線上測驗